壤塘县十四届人大
三次会议文件(十一)
壤塘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1月15日
在壤塘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壤塘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宝全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并请各位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我院在县委和州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县人民政府的支持、县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县发展稳定民生大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统领,以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州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县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公益诉讼①、扫黑除恶②各项要求,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努力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公平正义、维护人民权益,着力推进依法治县和平安、法治壤塘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充分履行职能,服务发展稳定大局
提高政治站位,维护国家安全。始终坚持国家利益至上,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时刻坚持“两个基本”“两个绝大多数”的重大判断和“主动治理、攻心为上、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的维稳工作思路,加强与法院、公安、国安等有关部门协调配合,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今年以来,积极做好检察环节维护社会稳定各项工作,充分利用三月群众工作,有效依托法治宣讲队,深入乡镇寺庙与宗教人士进行座谈,将省、州、县的相关政策通过座谈、宣讲、在农牧民夜校授课等方式,传达给广大农牧民群众和僧侣。抽派干警30余人次通过走村入户入寺,访贫问苦、项目推进等形式,深入群众开展工作,夯实群众寺庙工作和维稳工作基础,全力维护我县社会大局稳定,巩固国家安全根基。
坚持精准打击,依法惩治犯罪。坚持惩治腐败力度不减,积极与监委建立衔接机制,以提高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效率和质量,形成反腐败和法律监督的工作合力。加强与侦查机关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侦捕诉衔接工作机制。为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积极探索“捕诉一体化”③的办案联动机制,提前介入刑事案件5件次,着力提升打击犯罪实效。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38件50人,其中批准逮捕31件38人,不批准逮捕7件12人,提起公诉38件52人。坚决打击故意伤害、强奸等暴力犯罪,批捕9件9人,起诉10件14人;突出打击盗窃、抢劫等侵财犯罪,批捕17件19人,起诉23件26人;依法打击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批捕2件5人,起诉4件6人。无捕后撤案、判无罪案件。
注重源头预防,化解社会矛盾。依托来信、来访、电话、网络“四位一体”的群众诉求受理平台,切实提高对重大矛盾纠纷、突出信访问题的稳控化解。受理各类群众来信来访35件(次),进一步完善涉检信访预警机制④和执法办案风险评估机制⑤,对具备和解可能的,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全年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消除不稳定因素10起,远程视频接访2件3人。完善检调对接、刑事和解机制,指派专人担任人民调解指导员,督促人民调解依法开展,确保案结事了。办理司法救助案5件5人(5人均为建档立卡贫困户),为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属落实司法救助金4.2万元,司法救助工作纵深推进。
增进检民亲情,助力脱贫攻坚。认真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下派1名干警任“第一书记”长期驻村帮扶,并抽派1名干警到驻村工作队,全力协助驻村“第一书记”工作。全院干警与47户贫困户开展结对帮扶。在落实政策、经济帮扶的同时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优势,为帮扶镇、村提供法律政策知识宣讲,领导班子成员先后到乡镇村寨为基层干部、农牧民群众宣讲州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和县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院领导多次带队进村入户实地开展帮扶、慰问和脱贫攻坚蹲点督导,以实际行动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为进一步聚焦脱贫攻坚,共同打赢脱贫攻坚战,在第五个“国家扶贫日”,我院干警为帮扶村现场捐款3000元。向困难村民送去慰问品(金)合计价值2万余元,为联系镇南木达镇赠送发电机、电脑等物资合计价值5万余元。
二、坚持司法为民,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努力守护美丽壤巴拉家园。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我院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严厉打击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以法律监督护航良好生态。对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中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向县委、人大、政府、政协专题报告公益诉讼工作的开展情况,获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我院派员在政府第5次党组(扩大)会上就公益诉讼相关知识进行讲解,并与县环境保护局会签《关于建立民事行政检察与环境保护工作衔接机制暂行办法》,与县国土资源局等四部门会签《公益诉讼协作工作暂行办法》,以加强与行政主管部门的协作配合。为加大打击力度,与县法院、公安局、森林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召开公益诉讼、“守护绿川2号行动”⑥“两个专项活动”⑦ 联席会。依法批捕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1件2人,起诉1件2人,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件,立案3件,发出检察建议6份。如在办理泽某、巴某盗伐林木案中,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两名被告被判处共同赔偿国家经济损失4430.7元,并于释放后一年内在阿坝州壤塘林业局林地自费共同种植被盗的同类杉树70株,管护三年,并保证80%的成活率。
打击与保护并重,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严格落实法律援助、法定代理人到场、犯罪记录封存⑧、社会调查、附条件不起诉⑨等各项司法保护制度,办理审查逮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件1人,审查起诉3件3人,均获得有罪判决。对犯罪的3名未成年人开展法律援助,对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同县总工会、团县委、妇联、司法局多次召开联席会,研究如何利用司法手段保护未成年人充分享受受教育的权利。多次到乡镇、学校了解学生入学、思想、生活、安全等情况。在吉林长春长生“问题疫苗”事件让许多家长陷入恐慌,并引发社会的广泛关注时,我院立即与县工质食药监局组成检查组,深入疾控中心、疫苗接种点开展疫苗安全专项监督活动。此次专项监督活动受到县委、县人大主要领导的肯定性批示。为促进落实家庭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第一责任,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负有监护失职责任的父母实施亲职教育⑩制度,对3名未成年人罪犯的监护人开展亲职教育。今年我院办理的5件5人司法救助对象均为未成年人,其中一名为事实孤儿,一名为2017年已救助的未成年被害人。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今年以来,我院以习近平总书记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为统揽,按照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的统一部署,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聚焦十个方面,一手抓重拳打击、依法严惩,一手抓标本兼治、源头治理,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牵引,着力解决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提高社会治理整体水平。共受理审查逮捕九类涉恶案件3件8人,批准逮捕3件7人,其中强迫交易2件5人,寻衅滋事1件2人。在办理强迫交易案件中,发现有村级基层组织人员涉案,主动向县人大、纪委、组织部门报告相关情况。同时加强与法院、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及时召开联席会,完善衔接配合长效机制,切实提升专项斗争整体效能。派员在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业务培训会上开展专题授课,就工作要求、打击重点、职能职责进行了详细解读。
着力弘扬宪法精神,不断夯实法治基础。结合依法治寺管僧工作,常态化推进检察官“法律七进”活动,通过以案释法、法治宣讲等方式,引导干部群众崇法尚法。开展法治宣讲10余场(次),展出宣传挂图120余幅,悬挂横幅10余幅,散发宣传资料3000余份,其中藏汉双语《检察工作宣传手册》280余册,接受法律咨询50余人(次),受教育农牧民群众及僧尼3500余人(次)。“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大规模法治宣传活动,向干部群众发放藏汉双语法律资料200余册,着力弘扬宪法精神、培塑宪法意识。
三、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
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与公安部会签的《关于刑事立案监督有关问题的规定(试行)》,加强与侦查机关的联系和沟通,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件,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1份;监督撤案2件,发出《要求说明立案理由通知书》2份。强化侦查活动监督,发出《逮捕案件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26份,《不批准逮捕理由说明书》11份,《不批准逮捕案件补充侦查提纲》7份。审查延长侦查羁押期限1件1人。加强对侦查活动中不规范取证、证据有瑕疵的监督,向侦查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8份,《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4份,《检察建议书》2份。加大对漏罪漏犯的监督力度,追捕1人,纠正漏罪2件。召开工作联席会4次。
加强对审判活动的法律监督。检察机关对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对判决、裁定是否正确进行监督,是维护司法公正、保障诉讼参与人合法权利的重要举措。我院认真贯彻“四类人员”⑪出庭制度,通知侦查人员出庭1件1人。办理民事行政执行监督2件,向法院提出民事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检察建议书》2份,被法院采纳。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贯彻落实上级相关文件规定。监督监外执行罪犯56人,其中缓刑犯50人、假释3人、剥夺政治权利3人,继续保持“零超期”成果。在进行全面检查中发现脱管2人,当即向司法局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并得到采纳,社区矫正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推动财产刑执行监督,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书》2份,并得到采纳。
加强对行政机关执法行为监督。我院着眼于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畅通执法、司法信息传输渠道,实现“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与行政权力公开运行平台的良好运行,会同法制办召开由全县27个成员单位参加的联席会,就案件移送、证据收集等问题进行交流与探讨,共同做好“线上执法”与“线下执法”相衔接。积极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对履行职责中发现的行政机关不作为、慢作为及时发出《检察建议书》6份,均得到回复,并对其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四、深化内外监督,规范检察权运行
强化案件内部管理监督。运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登记案件 111件,接受卷宗90册,移送案件111 件,发布案件预警50次。依法对涉案财物进行保管,入库涉案财物11件,出库11件,入库涉案款10万,出库10万。制定《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实施细则(试行)》,对特定种类的1件案件、其他类型的7件案件开展了重点和专项质量评查,发出案件质量通报1次。及时纠正了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
积极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在强化检察监督职能的同时,牢固树立监督者更需接受监督的理念,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院班子成员通过座谈、个别交流的形式,积极走访省州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0余次,及时向代表、委员通报检察工作的开展情况,向人大、政协集中报告、通报检察工作30余次。抓好“两微一端”新媒体传播平台建设,在官方微博、微信、今日头条等新闻客户端推送检察信息600余条,在门户网站发布检察工作信息100余条,点击率4万余次,访客2万余人。
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完善《关于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的实施意见(试行)》,拓宽宣传渠道,深化检务公开。在互联网公开法律文书34份,重要案件信息22条,案件程序性信息53条,法律文书网点击数达4058次,重要案件信息网点击数达15351次。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依托电子卷宗系统接待辩护律师、诉讼代理人申请阅卷3次,其中1次为异地阅卷,切实保障了律师、诉讼参与人及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积极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建立与人员分类管理相适应的选拔、任用、监督、惩戒及考评制度,推行人员交流和轮岗机制。目前,正在推进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试点工作,按照“1名员额检察官+1名检察官助理+1名书记员”办案组织设置模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书记员,切实解决案多人少的矛盾。积极推进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按照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的规定,突出检察主业,整合工作性质相同或相似的内设机构,实现检察事务管理机构的精简、高效。为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和推进检察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检察长以员额检察官、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对我县辖区内发生的一起社会影响极大的强奸案出庭支持公诉,并亲自到一起命案现场指导取证。
五、坚持从严治检,加强队伍和基层基础建设
深入开展专题教育活动,加强班子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坚决落实重大事项向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请示报告制度,今年以来,主动向县委报告工作7次,向州人民检察院报告工作5次。自觉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及省州县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及时召开党组会、院务会、全院干警大会进行传达贯彻,认真谋划工作思路和措施,不断推进检察工作全面发展。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各项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凝聚加快建设川西北阿坝生态示范区“美丽壤巴拉家园”的强大力量。不断加强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不断加强党史国史检史、革命传统和形势政策教育,积极引导检察人员争做先进模范。2018年,获得各类先进集体表彰2项,其中州级1项,县级1项;先进个人表彰7人次,其中州级3人次,县级4人次。
落实从严治检要求,推动班子队伍专业化建设。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暨“一岗双责”规定,加强对“两准则三条例”和《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坚决整改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对两名干警进行谈话诫勉。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从政治上关心关爱检察干部,压实工作责任,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经院党组研究任命科室负责人5批8人、任命检察官助理1人。采取多渠道、多形式,加强干警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执法办案水平,全年参加各类培训42人次,其中网络培训22人次。鼓励干警积极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和学历教育,3名干警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其中2名通过A证,1名通过C证),1名干警被西南财大录取为硕士研究生(在职)。
不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切实提高检务保障能力。紧紧围绕“八化”建设要求,认真落实《2014-2018年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规划》。积极开展援藏受援工作,在阿坝州院的统一领导下,在绵阳市两级院的关心、支持下,对口援藏工作紧紧围绕检察业务、干部人才、教育培训、检察文化、信息科技、资金项目“六位一体”工作思路整体推进。援藏干部参与指导办理各类案件11件,各业务科室结成对子4对。开展互访交流4批32人次。加强经费管理,做到专款专用。扎实推进信息化建设、应用和管理工作,提升和完善门户网站建设,推动网上办公办案。完成IP地址规划、分支网络分级保护和涉密信息系统运维服务购买工作。围绕基础固检,夯实基层基础建设,在县委、政府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大力支持下,我院智能化枪弹库、12309检察服务中心⑫建设和改造都已完成,并投入使用。
深入实施科技强检战略,推动“智慧检务”⑬建设。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站在现代科学技术前沿,建立科技型检察院,运用高科技服务检察工作,更好地打击犯罪,维护司法统一和公正,已是势在必行,刻不容缓。在科技强检的过程中,我院检察官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将亲身体会的检察业务需求转化为技术手段,将保障现代化与执法办案紧密结合,充分发挥先进技术装备的保障作用。为节省人力物力时间,利用远程视频会议系统召开会议;为实现异地提讯,利用网上远程提讯系统提讯;为方便群众,利用触屏式案件查询系统查询;为保障安全、方便管理,利用智能化枪弹库管理枪弹。我院充分发挥科技对检察工作的支撑、推动和引领作用,进一步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努力推动“智慧检务”走向更高层次和水平。
各位代表:我院检察工作取得的成就和进步,离不开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离不开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长期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代表、各级领导和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回顾一年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检察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执法办案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法律监督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不善监督、监督不到位的问题依然存在;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与新形势新要求仍有差距,队伍结构和人员素质还需改善和提升;检务保障、信息化应用水平还不完全适应检察工作科学发展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充分调动全体检察干警的积极性,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面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坚持抓基础、抓管理、抓办案,推动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2019年工作重点
2019年我院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州县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一干多支、五区协同”战略定位和“四向拓展、全域开放”决策部署,锁定“生态、发展、民生、稳定、作风”五个关键,遵循州委“一州两区三家园”总体工作要求,立足“一城两县三地”发展定位,紧扣“生态壤塘、文化壤塘、小康壤塘、健康壤塘、法治壤塘”工作路径,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总要求,统筹推动壤塘检察工作全面发展,为建设“美丽壤巴拉家园”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第一、坚持依法履职,自觉服务中心工作。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参与藏区依法常态化治理,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全力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一主线,坚持在司法中服务、在服务中司法的理念,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公益诉讼、未成年人保护等重点工作,加强对全县项目建设、生态环境、民生改善等领域的检察监督,为促进经济社会全面、稳定、健康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第二、聚焦主责主业,提升检察监督能力。聚焦监督主责主业,做强刑事检察监督、做大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做实控告申诉检察监督、做细未成年人检察监督。自觉把公益诉讼置于党委和政府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和推进,主动加强学习,强化专业素养,努力打造一支“懂行政、会调查、善公诉”的公益诉讼专业队伍。遵循司法规律和分工制约等原则,综合考虑违法情形的性质、程度及诉讼阶段,既依法运用抗诉、纠正违法等刚性监督手段,又善于运用检察建议等方式,提升监督质效。依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各类刑事犯罪,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等问题,努力保护我县“悬天净土·壤巴拉”的一流自然生态环境。
第三、坚持从严治检,加强队伍能力建设。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党规党纪及检察机关相关规定,以“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主题教育活动为抓手,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全面履行从严治检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和规范组织生活,严格内外监督。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落实“一岗双责”“一案双查”,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查处害群之马。加大教育培训、岗位练兵、人才引进力度,着力提升检察人员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
第四、夯实基层基础,推动工作科学发展。按照“八化”建设要求,强化执行力,加强人才梯队建设,推进基层建设科学发展。深化援藏受援工作,积极吸收援助院科学的管理模式、先进的司法理念和办案经验等,增强自身造血功能。加强检察公共关系,实现检察工作与社会公众的良性互动,通过法治宣传,赢得人民群众最广泛的理解和支持。着力打造“格桑梅朵”⑭壤塘站建设。提升检务保障和检察信息化水平,抓好科技与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推动“智慧检务”建设。
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人民政府的关心支持、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精神,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加强和改进各项检察工作,努力为壤塘经济社会发展、脱贫奔康和长治久安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壤塘县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秘书处 2019年1月15日印发 |
(共印280份)
名词解释
①公益诉讼:2017年6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作出《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对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作出修改,正式确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并于7月1日起全面施行。人民检察院依据修改后法律依法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国有财产保护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案件,全力保护国家利益,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②扫黑除恶:“扫黑除恶”一词来源于中共中央、国务院在2018年1月发出的《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对比过去,这次“扫黑”比“打黑”更加全面深入,是由党中央、国务院专门印发通知,整合多部门力量,集党和国家之力要把这个问题解决好,重视程度前所未有。
③捕诉一体化:“捕诉一体化”办案模式是指对公安机关移送的刑事案件,由受理案件的检察官,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完成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并履行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职责的一种办案制度。
④建立涉检信访预警机制:根据案件可能存在高、较高、中、低四个信访风险等级,实行承办人、部门负责人、分管检察长、检察长四级负责制。确定有风险的,根据风险等级进行相应预警,并根据预警级别多措并举,及时化解矛盾。
⑤执法办案风险评估机制:指业务部门和案件承办人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对检察执法行为是否存在引发不稳定因素、激化社会矛盾等执法办案风险,进行分析研判、论证评估;对有可能发生执法办案风险的案件,提出处理意见,积极采取应对措施。
⑥守护绿川2号行动: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和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求,加大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力度,切实护卫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为四川省委、省政府大规模绿化全川保驾护航,四川省林业厅牵头,联合省法院、省检察院、公安厅于3月1日至8月31日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集中打击涉林生态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代号“守护绿川2号行动”。
⑦两个专项活动:“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活动”和“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活动”。
⑧犯罪记录封存: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75条规定,对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材料予以封存,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公开的一项司法保护制度。
⑨附条件不起诉:又称暂缓起诉,是指检察院对某些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考虑到犯罪嫌疑人的自身状况、公共利益以及刑事政策的需要,设立一定的不起诉考察期,要求犯罪嫌疑人履行一定的义务,考察期满后如果犯罪嫌疑人没有出现违反义务情形,检察院将不再对其提起公诉,如果犯罪嫌疑人出现违反义务情形,检察院将对其提起公诉的一项制度。
⑩亲职教育:就是“怎样为人父母”的教育,使为人父母者明了如何尽父母职责与职份的教育。
⑪“四类人员”:分别为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以及有专业知识的人。
⑫12309检察服务中心:是全国检察机关统一对外的智能化检察为民综合服务网络平台,通过12309网站、12309检察服务热线(电话)、12309移动客户端(手机APP)和12309微信公众号四种渠道,向社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检察服务
⑬“智慧检务”:是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进一步发展检察信息化建设的更高形态,是实现检察工作全局性变革的战略转型,也是影响深远的检察工作方式和管理方式的重大革命。
⑭“格桑梅朵”:是阿坝州人民检察院提出的,建设一个未检团队、一个女子双语法治巡讲团、一个法治教育基地、一个关护帮教基地、一个办案区的“五个一”建设理念的未检品牌。
注:相关数据统计时段为2017年12月1日-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