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张军检察长“通过邀请有关部门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召开听证会”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人民检察院办理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规则(试行)》的规定。2020年11月5日,我院首次举行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对立某某寻衅滋事案,通过公开听证的方式进行公开审查。此次听证会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侦查人员、犯罪嫌疑人分别到场。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人介绍了立某某寻衅滋事一案审查认定的事实及证据情况,认为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拟对其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随后,听证人员分别向承办人、侦查人员了解案件事实、证据情况,发表自己的看法。最终形成了一致的听证意见,认为检察机关对立某某拟作出存疑不起诉的意见客观、公正,并对检察机关公开、公正处理案件给予了肯定和赞许。
检察机关公开听证是融法、理、情于一体的办案模式,不仅拓宽了公众参与司法的途径,让监督者接受监督,让公平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体现,还有利于提升检察办案质效,推进了阳光下的司法公正。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把听证会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开展,进一步增强案件办理的公开透明度,切实规范和保障公开听证制度有效实施,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真正实现“阳光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