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在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我院与县司法局就如何在疫情防控期间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交换了意见:
一是要求矫正对象在此期间落实“一做到,二不准,三落实”,即做到自觉遵守防疫措施,不准参与聚集性活动、不准不必要的请假外出,落实监护责任人、落实在线教育和个人在家自学并在微信群分享学习内容、落实在微信群共享位置和报告行踪。
二是各司法所通过视频、电话、微信、短信等多种形式,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宣传教育,告知在疫情防控期间的注意事项、防护小贴士,增强矫正对象疫情防范意识,切实做好个人和家庭防护。同时对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联合发出的《关于依法严厉打击危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进行宣传,加强矫正对象法治意识。
三是从严审批社区矫正人员外出请假申请,对已请假在外的矫正对象,经排查掌握所在位置,通过县级部门联动、技防措施对其进行监管,要求其配合现居住社区防疫工作。
四是各司法所对矫正对象每日进行抽查,掌握其出行动态,加大对矫正对象的监管力度,确保不脱管、不漏管。
通过多措并举,既保证了我县社区矫正工作的正常开展,又符合当前防控疫情的要求,做到防疫和社区矫正工作两手抓、两不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