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政法各单位参会人员进对近年来办案过程中存在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并结合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求,就如何提高刑事办案质量提出了建设性意见,特别对刑事案件中证据的收集、固定,刑事案件的受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及庭审中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定,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特殊规定等方面进行了讨论并达成共识。
会上,
最后,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宝全进行了简要总结,他要求:一是要切实转变工作理念和方式,找准自我定位,尊重事实和法律,及时作出调整与转型,尽快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二是积极构建新型的侦诉、诉审和诉辩关系,重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解,尊重辩护人的诉讼权利,要充分尊重法官的居中裁判地位,不能以诉讼监督者的身份进行超脱式凌驾。三是要严格证据标准,落实规则要求,确保案件质量,从而有效避免冤家错案件的发生。四是政法各部门要加强合作,保持良好的沟通协作关系,不断提高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水平,实现能办案、办好案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