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以正在开展的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活动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和社区矫正管理工作,加大检察监督力度,我院刑事执行检察局干警到乡镇开展社区矫正检察工作。
一是核对社区矫正人员数据。与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核对社区矫正人员名单,向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被矫正人员思想动态,查看档案材料,监督是否存在脱管、漏管现象,并从法律监督的角度出发,结合修改后《刑诉法》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四川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向社区矫正工作者介绍检察机关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检察工作的职能职责,分析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工作形势,阐明社区矫正检察工作的重要意义。
二是深入社区矫正人员家中,实地了解矫正人员思想、生活、工作状况并予以关怀,使其感受到检察机关的温暖。同时要求社区矫正人员明确自己的权利与义务,珍惜在社区服刑的机会,积极参加学习教育和社区服务活动,严格遵守外出报告、定期汇报等规定,做到遵纪守法,努力改造自己,为经济建设与社会和谐稳定作贡献。
三是通过检查和走访发现问题,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向司法局发出书面检察建议,建议立即对辖区内所有社区矫正人员社区矫正工作档案进行补充完善,包括司法所和矫正小组进行社区矫正的工作记录、走访记录、社区矫正人员接受社区矫正的相关材料等。
通过此次检察活动,不仅巩固了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活动成效,也提高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防脱管、漏管于未然,同时也达到了教育社区矫正人员的目的,为依法治县和规范我县社区矫正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