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余光敏带领民行科、公诉科干警深入尕多乡、中壤塘乡案发地,分别对两起交通肇事案的两名犯罪嫌疑人公开宣布不起诉决定。在宣布会上以案说法,结合实际案例,开展了民事行政检察宣传活动。
公开宣布会上,我院余光敏副检察长以两案为例向到会群众进行了专题法制宣讲,结合两起案例就相对不起诉做了解释的同时以案释法讲解了检调对接及交通肇事罪的相关知识。一是介于两案的犯罪嫌疑人案发后能及时报警并积极抢救伤员,事后犯罪嫌疑人积极的进行了民事赔偿,得到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符合刑事和解条件。为了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有效的预防、减少和化解社会矛盾,按照阿坝州人民检察院、阿坝州司法局《关于开展检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对两名犯罪嫌疑人作不起诉处理。二是就民间调解、检调对接和刑事和解进行了分析讲解,对于调解的范围、条件等进行了分析宣讲。两案双方当事人本着自愿、公平的原则,双方当事人达成民事赔偿谅解解协议,为化解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起着重要的作用。我院双语干警用藏语进行了同步翻译。
两案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再次达成谅解,且二犯罪嫌疑人深刻的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给双方家庭造成的损害,悔恨万分,表示今后一定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到会群众纷纷表示这钟以案释法的工作方式非常好,能够让他们从实际案例中学习到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多组织这样形式多样的宣讲活动,不断提高农牧民的法制意识,促进民间调解工作更加规范有序。为推进我县依法治县进程发挥了检察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