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由我院扎西姆检察长带队率领案管办、监所等业务科室一行7名干警赴金川县院学习交流。我院案管办干警参观了金川县院案管办,金川县院案管办负责人介绍了设备设施使用及案管业务工作开展情况。随后召开了座谈会,双方就当前规范司法行为专项工作开展及案管工作进行了交流。双方检察长就相互交流学习取长补短达成了一致认识,金川县院刘晓红检察长表示在适当的时候也将派干警赴壤塘县院进行交流学习。
我院扎西姆检察长对金川县院在相关业务工作上的大力支持表示了感谢,并对我院案管工作提出以下要求:一是案管工作集业务性、管理性、事务性、综合性于一体,这一性质必然要求案管人员要提高自身业务素质。要求通过此次交流学习看到我院案管工作存在的不足,从而要加强业务以及各方面知识的学习。二是金川县院与我院是友邻院,要加强与金川县院案管办的沟通联系,学习借鉴兄弟院的好的工作法,取长补短,把我院的案管工作做得更好。三是在案管机制、制度等建设方面要学习借鉴金川县院的做法,建立健全好相关规章制度。
通过此次学习交流,我院案管干警看到了我院在硬件设施及业务工作上与兄弟县院的差距,使案管干警的学习意识、创新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我们将通过履行案件管理各项职能,规范司法行为,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司法公开、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