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28日,我县召开壤塘县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暨法律知识培训会,全县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司法助理员共100余人参加会议,会上我院副检察长、壤塘县大调解中心指导员余光敏进行了“检调对接”法制宣讲。
宣讲结合检察职能和检察工作实际,从 “检调对接”工作机制的产生、内容、应注意的问题三个方面进行了讲解。着重对“检调对接”的适用原则、适用范围、操作流程进行了详细的讲解,介绍了检察机关受理的轻微刑事案件、民事行政申诉案件、控申案件适用“检调对接”的具体操作流程。强调当事人双方有自愿达成和解协议意愿的可以纳入“检调对接”机制的范围,进入“大调解中心”进行人民调解。双方当事人就矛盾纠纷化解,刑事和解等问题自愿作出相互谅解和让步在“大调解中心”达成和解协议。通过培训使得参会人员了解相关政策、法律法规,促进了我县人民调解工作程序上更加规范。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我县社会稳定,营造和谐发展环境发挥特有的职能优势作用。此次法制宣讲了为认真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促进依法治国、依法治县,切实维护藏区社会和谐稳定,充分履行好检察职能,维护我县“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确保稳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